档案局党支部党费缴纳管理制度

 
一、党员应按党章规定,按月缴纳党费,不应由他人代缴扣缴或一次缴纳数月或延长缴纳时间。

二、党员缴纳党费的数额按照中组部规定以个人月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比例足额上缴,自愿多缴者不限。

三、党员个人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者,作为自动脱党处理。

四、设立党费收缴登记簿,定期专人收缴,年底检查公布,党小组长按规定将党费上缴有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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