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一、查档须知:

1、查档人员须持本单位(或本村、社区)介绍信,介绍信需注明当事人身份、查档范围及查档目的。利用已开放的档案,持有效证件即可(房产证除外)。

2、查档人员要爱护档案,不准擅自抄录、拍照、复制和互相传阅,不准圈划、涂改、撕页和拆卷。对损坏档案者,要追究责任。

3、查阅机密档案和重要档案,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4、查档人员如需摘抄或复制档案,必须经馆内工作人员批准。抄录的取证档案,经本馆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盖章生效。

5、档案一般不借出馆,如确需外接,需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履行借阅手续,外借档案时限为三天,如需延长,必须重新办手续。

6、查、借阅者交回的档案,接收人要认真清点卷数,并检查档案有无损坏现象,如发现缺损,应立即追查,并报告领导。

7、查阅人员阅完档案之后,要填写《档案查借阅登记簿》。利用档案后,应填写利用效果记录和信息反馈单。

8、查档人员要严格遵守本馆的规章制度。馆内禁止吸烟。在阅览室阅卷时要爱护档案,不得染上墨迹、水渍等污渍,不得圈划涂抹,以免损坏档案;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阅览;要注意阅览室卫生,爱护公物。

9、凡利用本馆档案、资料编写的材料,未经本馆同意,不得自行出版、印发。准印的,交三套给本馆存档。

10、开馆时间
除双休日,节假日外,办公时间均可到市档案馆查阅。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5月1日至9月30日14:30——17:30)

11、收费标准
※ 房产档案 20元∕份
※ 公证档案 20元∕份
※ 工商档案 30元∕份
※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工作查考利用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无偿提供服务,需复制的只收取工本费。

12、查阅地点:28365-365cim(局)(蓬莱市钟楼东路一号,蓬莱市政府院内)

13、查档电话:0535-5642958

二、蓬莱市档案局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蓬莱市档案局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序号 审批事项名称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 法定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咨询电话 备注
1 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许可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公示与公告 1、申请书;2、申请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及复印件;3、受让单位出具的意见书;4、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2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不收费 5642958  
2 单位档案登记备案
申请→受理→审核→批准 单位档案登记办理表 20日 5日 不收费 5642958  
3 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备案
申请→受理→审核→批准 1、填写重大活动档案登记表;2、重大活动相应材料;3、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包括录音、录像、照片等)。 20日 10日 不收费 5642958  
4 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备案 受理→审查→决定→公示与公告 1、行政备案申请表;2、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制件;3、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情况证明材料;4、企业销毁档案清册及销毁程序(含鉴定报告及批件、鉴定小组成员名单、销毁记录)的复制件 20日 10日 不收费 5642958  
5 利用档案馆尚未开放的档案的审批 受理材料→审查→批复 1、利用尚未开放档案申请表; 2、相关介绍信 ;3、单位法人证明或个人身份证。 20个工作日 即办 不收费 5642958  
6 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改造项目档案验收
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通知申请人 1、项目建设单位(法人)的档案验收申请报告;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3、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4、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5、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6、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7、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0日 10日 不收费 5642958  
7 单位撤销、解散、破产、合并、分立等档案管理权变化登记备案
受理→制发受理通知书→申报登记表→审查→审核→备案 1、有关单位向档案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2、档案管理权限变化证明。 20日 10日 不收费 564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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